关于建立集团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
2016-07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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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”)是经武汉市委、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,主要承担我市大型城管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的投融资、建设及运营等。为加强我集团项目审计、造价咨询工作,规范委托行为,提高工作质量,决定建立集团审计、造价中介机构备选库(以下简称“中介机构”),并按照中介机构自愿申请、集团评审小组评审选择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入库。
一、备选条件
能承办我集团审计业务(包括财务收支审计、经济责任审计、以及其他审计业务)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介机构:
(1)取得营业执照,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执业资格,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,上年度年检合格,为武汉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库入库机构,其中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介机构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(含乙级资质)以上资质;
(2)有良好的社会信誉,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执业行为或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、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,并在承担相关业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;
(3)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。
二、申报材料符合以上条件,并愿意承办我集团审计、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,自愿向我集团提出申请,并报送以下材料:(1)集团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申报表(见附表);
(2)近三年所实施的主要审计项目清单;
(3)营业执照、执业证书(资质证书)复印件;
(4)上年年检合格以及执业人员的相关证明复印件;
(5)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、败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证明。上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,同时要提供原件校验。我集团将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对中介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确定入库中介机构名单。
三、申报时间
凡有意从事我集团委托审计、造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,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集团监察审计部。
四、使用和管理
我集团的审计项目、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等原则上在备选库中按规定程序选择中介机构(需公开招标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)。集团将建立质量信用评价制度,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和信用等情况进行评价,实施动态管理,并建立退出机制。本次审计、造价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有效期为一年,期满后,将根据考核评价情况进行调整。
联 系 人:董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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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36号武汉出版文化产业园二期1号楼-7楼
特此公告
二○一六年七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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